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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原创 人气:5209 时间:2024-03-06
亲爱的家长(监护人):
根据省、市教育局统一部署,为认真切实做好我区2024年春季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工作,确保我区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,麓谷小学现将有关事项向各位家长告知。
1.原建档立卡:有区县扶贫办发放《扶贫手册》。
2.城乡低保:有《低保证》。
3.特困供养:由民政局发放《特困救助证》。
4.残疾学生:学生本人有《残疾证》。
5.家庭遭受重大事故。
6.孤儿:有《孤儿证》。
7.烈士子女:有《烈士证》或《烈士家属证》。
8.事实无人抚养儿童: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、重病、服刑在押、强制隔离戒毒、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、失联情形之一;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联,另一方有上述的情形的儿童,有街道、镇级及以上证明文件(证明材料不能用村委街道开具的证明)。
9.建档立卡困难职工:指由各工会认定的,有区县级及以上工会组织认定的证明文件。
小学阶段每学期500元。
由监护人如实填写《湘江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1),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。交给所在班级班主任或学生发展中心(博学楼三楼302)。
1.《湘江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1可在下方下载或在学校门卫室领取)
2.贫困证明材料(证明符合资助条件材料)
3.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一张纸)
4.学生及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(户口本要体现监护人与学生之间的监护人关系)
即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,请需要申请的家长及时联系班主任。
学生发展中心:博学楼302办公室陈周祥老师(联系电话:15576452836)。
同时,我们提醒您,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,有疑问请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。